南宁威琳如译翻译公司结合公司近期缅甸语稿件的情况组织开了翻译交流会,就缅甸新的开采权证书在文字内容变化方面做了一些翻译方面的交流和统一。缅甸新版矿业开采权证书出现了一下几点变化:
审批权下放的变化。以往矿产开采权或勘探权批文的审批部门是缅甸联邦矿业部。而新版批文则是由相关省邦矿区审批规划委员会审批。这是最大的变化。2.批文抬头开始部分的表述,也有了更加详细的法律表述。表述为“XXX邦矿区审批规划委员会根据《缅甸矿业法》第十条和《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就以下缅甸公民或缅甸机构在获批矿区内依照《缅甸矿业法》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部委(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下同)以宣令形式批准可以开采除了被限制的矿种以外的其他矿种、工业矿原料或小型玉石矿之事宜,经部委同意,并对批文期限和相关制度作了规定,特颁发此批文。” 3.矿区面积上,也有较大变化。以往矿区的面积比较大,一般在49.5英亩左右,甚至还会更大。而近期的缅甸语矿业稿件中,面积多为4英亩,明显减小。4.新增了批文里第11点的开采成本的描述。而这一点,在过去是没有的。
鉴于以上几点新变化,南宁威琳如译翻译公司缅甸语翻译组进行了统一的学习和要求,确保翻译风格上的统一和术语表达的准确性。